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8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2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县区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组织专家小组对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饶平鸿榕工艺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的名单予以公示。
其中,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饶平鸿榕工艺品有限公司通过潮州市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相关信息来源: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佛山市禅城区陶瓷行业协会摘编整理,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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