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三项稳定住房消费措施。
(一)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推动重点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2万套(间)。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空闲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将符合安全要求的现有物业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的手续。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依法保障银行机构债权的前提下,推行一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一手房市场流通性。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动态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推行全程网办。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三)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房改造。
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2023年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少于1100个。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贴,推行广州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模式。深入实施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行动,大力推行装配式农房和绿色农房建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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